朋友圈售卖零食将要持证经营

朋友圈售卖零食将要持证经营

日期:2018年02月27日,星期二,14时 / 作者:医生

  自制的卤猪蹄、榴莲蛋糕、烘焙饼干不能直接到微信朋友圈吆喝开卖了。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内容

  不公示营业执照拟最高罚3万元

  《办法》对网络食品经营作了界定:“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 (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那么,在微信朋友圈中开微店售卖的各种手工蛋糕、卤菜等是否在监管范围内呢?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予以肯定。

  该《办法》要求,经营者自行设立的网站须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食品交易全程要可追溯,并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如不公示,拟最高处罚3万元。

  《办法》还提到,消费者通过淘宝、微店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这也就意味着,第三方平台要更加严格把关准入制度。

  目前,该《办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http://www.sfda.gov.cn/)公示。在9月18日之前,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rendp@cfda.gov.cn提出意见和建议。

  微商

  希望简化证照审核程序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21位市民中,其中有18人曾通过朋友圈购买自制食品,他们表示,日常购买过程中,不会留意网店首页或者主页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照,但如果贴出了,吃起来会更放心。剩余3位受访者对朋友圈售卖的食品不是很信任,表示如果今后在朋友圈里购买食品,想要先参观或看图了解食品制作场地环境卫生等情况。

  对于这项很有可能在近期落地的新规,家住市区江北的微商舒小姐说,因为不需要店租、人工等成本,开微店在朋友圈售卖食品很简单。如果必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希望届时监管部门能够简化微店的审核手续。

  “相比超市售卖的同类食品,我们可以根据每个消费者的口味作出调整变化,会更受消费者欢迎。如果今后一律都要持证经营,有可能在种类上会受到限制。”另一位微商郑小姐举例,她和母亲、姐姐日常在家里制作凉拌皮蛋、热干面等食品,同时也出售饼干、牛轧糖等食品,她担心日后需要办理多个证件才能出售不同种类的食品。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